中共伊川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
關于印發伊川縣2023年肉牛擴群增量項目
實施方案的通知
伊農領辦〔2023〕4號
各鄉(鎮)人民政府、街道辦事處,縣人民政府各部門、各單位:
現將《伊川縣2023年肉牛擴群增量項目實施方案》印發給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
2023年3月2日
伊川縣2023年肉牛擴群增量項目
實 施 方 案
根據《河南省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(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任務)支持項目申報入庫指南》(豫鄉振〔2022〕52號)文件有關要求,我單位立足實際,廣泛征求群眾意愿,擬實施2023年肉牛擴群增量項目,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。
一、項目實施的必要性分析
1.基本概況:伊川縣位于河南省西部,總面積1234平方公里,地貌特征為“一山二川七分嶺”,轄12鎮1鄉2個街道,359個行政村、10個城市社區和1個省級產業集聚區,總人口92萬。耕地面積78.14萬畝、草山草坡面積22萬畝。
2.申報理由:伊川縣位于國家沿黃綠色肉牛優勢產業帶內,是全國商品?;乜h、河南省黃牛改良示范縣、洛陽市養牛大縣。養牛業是我縣的傳統優勢產業,縣政府與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合作建立了肉牛發展研究院,各鄉鎮建設鄉級動物防疫服務站、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,肉牛良種繁育、動物疫病防控、肉牛養殖社會化服務體系完善。伊川縣正常年景年產糧食2.1億公斤,可提供飼料糧0.75億公斤,糠餅麩等農副產品0.48億公斤,作物秸稈3億公斤,人工種植牧草3萬畝,豐富的草料資源為肉牛生產發展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礎。
2022年底,全縣肉牛存欄2.81萬頭,出欄1.98萬頭,規模肉牛養殖場136個,其中,設計存欄5000頭以上規模養殖場2個、設計存欄500頭以上規模養殖場24個、能繁母牛養殖合作社37個,肉牛規模養殖占比50.25%。
二、項目概況
項目名稱:2023年肉牛擴群增量項目
項目類型:產業項目
建設性質:新建
實施地點:伊川縣各鄉鎮
建設內容:項目計劃總投資2000萬元。其中:1、對能繁母牛進行補貼。補助對象為全縣所有能繁母牛(基礎母牛+后備母牛),補助養殖場戶1500戶,補助基礎母牛1.8萬頭,按每頭每年不超過1000元的標準進行補助,計1800萬元。2、對新建規模肉牛欄位進行補貼。補助對象為2023年1月1日—12月31日新建肉牛標準化畜位200個以上的養殖場,共補助欄位2000個,按照每個畜位不超過10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,使用資金200萬元。
資金來源:財政資金2000萬元
預期績效目標:新增肉牛存欄5000頭以上,減少養殖成本1000萬元以上,拉動就業50人以上,其中脫貧戶10人以上。
利益聯接機制:通過擴群增量,開發直接就業崗位,拉動就業50人以上,其中脫貧戶10人以上。通過產業發展,間接帶動飼草收貯、糞污還田、良種繁育等崗位開發。
實施期限:2023年3月-2023年10月
責任單位:伊川縣農業農村局
三、實施內容
(一)能繁母牛補貼項目
1、補助對象、范圍及標準。
對全縣存欄的所有符合條件的能繁母牛,按每頭不超過1000元的標準,對養殖場(戶、合作社)給予補貼。能繁母牛是指10月齡以上的母牛,含基礎母牛和后備母牛,品種不限。
2、申報程序。
(1)自愿申報。按照自愿申報的原則,由養殖場(戶、合作社)向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,填寫《伊川縣能繁母牛補貼項目申請表》。
(2)村委會核實。村支部書記要組織人員對申請對象養殖的能繁母牛進行核實,并進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7天,接受村民監督,公示無異議后,上報所在鄉鎮(街道)動物防疫服務站。
(3)鄉鎮核查。鄉鎮政府、街道辦事處要組織鄉鎮干部、動物防疫服務站有關人員對符合條件的能繁母牛養殖場(戶、合作社)進行現場核查,核查無誤后,填寫伊川縣鄉鎮能繁母牛補貼項目匯總表(附件2、附件3),經鄉鎮主要領導簽字蓋章后,上報縣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(以下簡稱縣農業服務中心)。
(4)縣級審核。縣農業農村局、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要做好項目監督指導,對鄉鎮上報的項目申報資料進行認真審核,根據情況進行現場抽查,審核完成后,填寫伊川縣能繁母牛補貼項目匯總表(附件4、附件5),并在縣政府網站進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10天。
(5)撥付補貼資金。項目實施完成后,縣農業服務中心要及時向財政部門提交項目資料,經財政部門審核通過后,及時撥付補貼資金。
3、時間要求:2023年9月25日前,為申報核查階段,各鄉鎮(街道)要做好宣傳發動,按要求做好項目核查工作,確保9月25日前全面完成申報核查工作。9月25日至10月10日,為縣級審核階段,縣農業農村局、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、縣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要組織人員對項目進行審核、公示,向財政部門遞交項目資料。
4、核查要求。現場核查時,必須做到“四見”。一是見牛,即逐場逐戶逐頭調查登記,對于拒絕核查的養殖場(戶、合作社)和現場核查后又增加的能繁母牛,不得納入補貼范圍。二是見人,即現場核查的能繁母牛數量要經養殖場(戶、合作社)負責人和核查人員共同簽字確認。三是見標,即補貼母牛必須佩帶農業農村部門發放的統一耳標,耳標號碼必須與申請表填寫的耳標號碼一致。四是見榜,即行政村必須張榜公布養殖場(戶、合作社)基礎母牛補貼數量,公示期不少于7天。
5、項目材料要求。各鄉鎮應當向縣農業農村局提交以下項目資料::
(1)伊川縣能繁母牛補貼項目申請表原件
(2)伊川縣鄉鎮(街道)能繁母牛補貼項目匯總表封面紙質版和電子版。
(3)伊川縣 鄉鎮(街道)能繁母牛補貼項目匯總表紙質版及電子版。
(4)村委公示紙質版及公示照片一張。
(二)規模養殖場新建肉牛欄位補助項目。
1、申報范圍。2023年1月1日—11月10日,新建肉牛欄位200個以上的肉牛規模養殖場、合作社,包括2023年新建設的養殖場(以下簡稱“新場”)和在原場區新建畜位的養殖場(以下簡稱“原場”),不包括改建養殖場。
申報主體應具體以下條件:具有《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》《畜禽養殖代碼證》及合格的用地手續、環評手續,不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禁養區內,實行集中飼養、封閉管理,糞污能夠資源化利用。
2、補助標準。根據資金數量和欄位建設數量確定補助金額,每個新建肉牛欄位補貼不超過1000元。
3、申報程序。采取“自愿申報、先建后補”的原則,對新建肉牛欄位進行補貼。2023年10月20日前,申報主體向縣農業服務中心提出申請,提交項目申報材料,經縣農業服務中心審核同意后,按照項目建設要求進行建設,項目建設完成后,向縣農業服務中心提出驗收申請??h農業服務中心要制定項目驗收方案,嚴格按照方案,組織畜牧獸醫、財務、紀檢等人員對項目進行驗收;驗收合格后,要在縣政府網站進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10天;公示無異議后,向財政部門提交項目材料。財政部門審核通過后,撥付補助資金。
4、申報材料清單
(1)項目建設方案,包括養殖場基本情況、項目建設內容及規模、項目資金籌措、項目工程進度安排等,總篇幅400字以內;
(2)項目實施單位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等證明文件;
(3)項目建設所需土地租賃協議、土地使用證明等證明材料(除土地租賃協議外,需至少提供一份自然資源部門或鄉鎮政府出具的土地使用證明材料),有關協議或證明要求文本完整、加蓋單位公章;土地租賃協議需企業法人代表簽名或加蓋企業公章;
(4)養殖場工商注冊登記證書復印件;
(5)環保部門出具的環評批復文件或環評手續復印件,法人代表簽字(“原場”需提供包括“原有畜位+新建畜位”全部場區的環評手續);
(6)項目擬建地點的規劃設計平面圖(能反映養殖場周邊道路、村莊等環境情況);
(7)場區設計平面圖(應標明新建畜位的位置);
(8)《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》《畜禽養殖代碼證》復印件(僅“原場”提供);
(9)鄉級政府或鄉級動物防疫服務站出具的新建畜位情況說明(僅“原場”提供,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;需明確說明企業本次申報建設內容確為新建設畜位,在驗收時能與原有畜位明確分開);
(10)項目承諾書;
(11)企業及法人代表征信情況(需提供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.gsxt.gov.en 和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https://ipcrs.pbccrc.org.en/查詢情況);
(12)其他相關的證明材料。
5、項目實施。項目實施單位須在2023年11月10前完成新建200個以上肉牛欄位建設任務,并配套完成防疫、消毒、糞污資源化利用等設施建設。
6、資金撥付。完成欄位新增建設任務的,及時辦理獎補手續,撥付獎補資金至項目戶賬戶。
四、明確職責
(一)養殖場(戶、合作社)。做好項目申報工作,如實申報和填寫項目資料。
(二)村委會。做好宣傳發動,負責項目核實,并進行公示,接受村民監督。
(三)鄉鎮政府、街道辦事處。負責項目申報、核查工作。
(四)縣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。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,審核和資金使用管理等工作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強組織領導。各鄉鎮要高度重視肉牛產業扶貧工作,壓實工作責任,指導群眾把肉牛產業做真做實,確保產業扶貧政策落實到位,不斷鞏固脫貧成效,加快推進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的深度融合。
(二)加大宣傳力度。各鄉鎮、行政村要做好宣傳發動工作,鼓勵肉牛養殖場(戶、合作社)積極申報項目,大力發展肉牛產業。鼓勵肉牛養殖場(戶、合作社)參加基礎母牛保險和育肥牛、犢牛地方特色保險,降低養殖風險。
(三)加強督導檢查。縣農業服務中心要督促、指導各鄉鎮(街道)做好項目實施工作,杜絕弄虛作假、套取扶貧資金現象發生,確保補貼資金用到實處。
(四)嚴格資金管理。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農業農村部門加強資金監管,對虛報、多報補貼數量,套取補貼資金和截留挪用補貼資金等行為,經查實后予以通報,收回補助資金。
附件:1、伊川縣能繁母牛補貼項目申請表
2、伊川縣鄉鎮(街道)能繁母牛補貼項目匯總表(封面)
3、伊川縣 鄉鎮(街道)能繁母牛補貼項目清冊
4、伊川縣能繁母牛補貼項目匯總表(封面)
5、伊川縣能繁母牛補貼項目清冊
6、公示(參考格式)
附件1:
伊川縣能繁母牛補貼項目申請表
場戶名(全稱) | 場址(鄉村組) | ||||
受補貼人姓名 | 電 話 | ||||
社??ㄩ_戶銀行 | 社??ㄌ柎a | ||||
總存欄量(頭) | 身份證號碼 | ||||
補貼能繁母牛存欄量(頭) | 是否為脫貧戶或監測戶(數量) | ||||
補貼能繁母牛 耳標號碼 | |||||
養殖場 (戶、合作社)確 認 | 負責人簽字(蓋章) 年 月 日 | ||||
村委會 核查意見 | 核查人員簽字: 負責人簽字(蓋章) 年 月 日 | ||||
鄉鎮(街道) 動物防疫服務站 核查意見 | 核查人員簽字: 負責人簽字(蓋章) 年 月 日 | ||||
鄉鎮政府 街道辦 審核意見 | 負責人簽字(蓋章) 年 月 日 |
附件2:
伊川縣鄉鎮(街道)能繁母牛補貼項目匯總表
鄉鎮(街道)蓋章: 日期:2023年 月 日
鄉鎮名稱 | 總存欄量(頭) | 能繁母牛補貼數量(頭) | 補貼養殖場戶數量(個) | 其中脫貧戶或監測戶數量(個) | 備注 |
鄉鎮(街道)主要領導簽字: 統計人員簽字:
附件3:
伊川縣 鄉鎮(街道)能繁母牛補貼項目清冊
日期:2023年 月 日 鄉鎮(街道)主要領導簽字(蓋章):
序號 | 場戶名 | 場址 (村、組) | 總存欄量 (頭) | 是否為 脫貧戶或監測戶 | 其中脫貧戶或監測戶數量 | 能繁母牛補貼數量(頭) | 開戶 銀行 | 開戶 姓名 | 身份證號碼 | 社??ㄌ柎a | 聯系電話 |
附件4:
伊川縣能繁母牛補貼項目匯總表(封面)
序號 | 鄉鎮 | 總存欄量 | 能繁母牛補貼數量(頭) | 補貼養殖場戶數量(個) | 其中脫貧戶或監測戶數量(個) | 補貼標準 (元/頭) | 補貼金額(元) | 備注 |
合計 | ||||||||
1 | 城關 | |||||||
2 | 濱河 | |||||||
3 | 鴉嶺 | |||||||
4 | 高山 | |||||||
5 | 平等 | |||||||
6 | 鳴皋 | |||||||
7 | 酒后 | |||||||
8 | 葛寨 | |||||||
9 | 白元 | |||||||
10 | 水寨 | |||||||
11 | 白沙 | |||||||
12 | 半坡 | |||||||
13 | 江左 | |||||||
14 | 呂店 | |||||||
15 | 彭婆 |
單位領導簽字: 統計人員簽字: 單位蓋章: 日期: 年 月 日
附件5:
伊川縣能繁母牛補貼項目清冊
序號 | 場戶名 | 場址 | 受補貼人姓名 | 總存欄量 (頭) | 是否為 脫貧戶或監測戶 | 其中脫貧戶或監測戶數量 | 能繁母牛補貼數量(頭) | 補貼金額(元) | 開戶 銀行 | 開戶 姓名 | 身份證號碼 | 社??ㄌ柎a | 聯系電話 |
統計人員簽字: 單位蓋章: 日期: 年 月 日
附件6:
公 示
(參考格式)
根據《伊川縣2023年肉牛擴群增量項目實施方案》,村委組織人員對我村能繁母牛補貼項目進行了核查,現予公示。
公示期7天,2023年 月 日至 月 日。公示期間如有異議,可向村委會或鄉鎮政府、街道辦事處反映。
附件: 鄉鎮 村能繁母牛補貼項目統計表
舉報電話: 村委會電話:
鄉鎮政府電話:
XXX村民委員會
2023年 月 日
鄉鎮 村能繁母牛補貼項目統計表
序號 | 場戶名 | 受補貼人姓名 | 是否為脫貧戶或監測戶 | 其中脫貧戶或監測戶數量 | 總存欄量 (頭) | 能繁母牛補貼數量(頭) |
村委會蓋章:
+