縣長信箱、部門信箱受理范圍:
1、對政府政策、決策、重大舉措及重大事件方面的意見、建議和咨詢;
2、對行政執行方面問題的反映;
3、對重大災害、事故、治安等公共安全事件的反映;
4、對影響社會基本生產生活公共服務方面問題的反映。
縣長信箱、部門信箱不受理的信件:
1、已經或者應當依法通過訴訟、仲裁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;
2、屬于各級黨委及其工作部門、人大、政協及其常務委員會、檢察院、法院或部隊職權范圍內的;
3、已經終結的信訪事項;
4、已經受理或正在辦理的信訪事項,信訪人在規定的辦理期限內仍然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投訴請求的;
5、提供的有關要素不準確或不詳盡(例如:不如實填寫姓名、聯系電話、家庭地址(舉報除外)等信息的),反映的內容不具體,造成無法進一步了解核實的;
6、屬于產品推銷、社會中介服務需求等市場行為方面的;
7、屬于內部行政管理方面應按正常渠道逐級匯報的;
8、屬于邀請函、通知函等公文交流方面的;
9、已通過網絡明確答復的;
縣長信箱、部門信箱來信回復方式和時效規定:
根據國務院《信訪條例》以及《伊川縣政府門戶網站信箱管理制度》的有關規定,來信辦結后,我們將在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,將辦理情況在“縣長信箱”給予答復。 其他注意事項: 反映人應首先向責任單位或屬地反映;反映有關情況應按規定格式填寫;特別是要寫明反映事項、有關時間、地點、事實、理由,力求簡明扼要,字數一般不超過2000字;就同一事情和要求請不要重復提交。 感謝您對伊川縣政府工作的關心和支持,歡迎您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。